2024公积金提取新规 对缴存人有说明影响?
2024年公积金提取的新规定主要涉及提取条件和提取方式的调整,以下是具体的规定内容:
一、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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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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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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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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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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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人在合肥市外购房、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提供户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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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缴存人在合肥市购房时,均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必须具备合肥市本地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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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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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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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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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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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定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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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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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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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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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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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提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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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提取审核效率,要求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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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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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部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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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职工在中心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该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前,职工本人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只能用于偿还该套住房贷款”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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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职工及配偶符合多项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销户类提取除外),且在中心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每12个月只能选择一项提取情形办理提取业务”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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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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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可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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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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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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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户提取是指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包括离退休、户口迁出本市、出国定居、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职工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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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取额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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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额度提高:对于符合租住住房提取规定的多子女家庭,租住住房提取限额在前述限额标准基础上对应上浮50%。这一政策调整将有效减轻多子女家庭在租房方面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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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提取优惠:在一些地区,如哈尔滨,缴存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时,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优惠政策。同时,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四、其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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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使用的公平性增强:新政策采取更加灵活的缴存比例,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情况来确定缴存额度,这将有助于缩小不同收入群体在公积金缴存上的差距,提高公积金使用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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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使用的可持续性提升:通过优化缴存和提取政策,新规定将有助于提升公积金的可持续性,确保公积金能够长期为缴存人提供稳定的住房保障。
总的来说,公积金提取新规对缴存人的影响是积极的。通过放宽提取条件、简化提取方式、调整提取额度等措施,新规定将更好地满足缴存人的住房需求,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