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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介绍
重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贷款申请人及配偶、房产共有人、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多子女家庭的,需提供子女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贷款申请人及房产共有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需准备)
重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借款人本人及配偶、房屋共同所有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多子女家庭需提供户口本、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能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
(2)贷款申请人及共同所有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已备案)、离婚判决书、单身声明等;
(3)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月收入1万元以上的,需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灵活就业缴费人书面承诺、近6个月的银行流水单)。如申请人及配偶同意以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收入依据,则无需另行提供收入证明;
(四)所购二手房的《房地产证》(《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5)贷款申请人与卖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六)符合要求的自筹首付款证明(首付款5万元及以下的,需提供卖方出具的收据;首付款5万元及以上的,需提供买卖双方的银行转账收据);
(七)卖方支付账户(卖方名下的银行账户);
(8)借款人还款账户(贷款银行一类账户);
(九)在异地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缴纳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员工住房公积金缴纳使用证明,在四川缴纳员工除外;
(10)市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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