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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即刻开始执行。
《通知》明确指出,贷款额度将得到显著提升。具体而言,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原先的50万元上调至80万元,家庭参贷后的最高贷款额度也由10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对于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跃升至100万元,家庭参贷后的最高贷款额度更是达到了160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政策优化调整力度较大,旨在进一步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和多子女家庭的贷款支持力度,切实降低他们的购房贷款利息支出,从而减轻还款压力。以贷款160万元、期限为30年为例,与同期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相比,新政策可为缴存人节省约15万元的利息支出。”
此外,《通知》还降低了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现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第二套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已降至20%,与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款比例要求一致。这一调整有助于进一步降低首付款资金压力,提升购房者的购房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政策还放宽了灵活就业人员的贷款政策。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现在可按我市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政策,将已购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优化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只要按协议约定缴存期满并达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即可申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品种,不仅涵盖了一手房贷款和二手房贷款,还新增了置换贷款。这一举措将有利于让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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