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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二手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1. 签署付款协议
买受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审查认为买受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买卖双方应当签订《付款协议》,办理贷款资金划转。
2.委托评估
贷款申请人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对转让的房屋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3. 住房转让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过户后到税务征收管理中心办理契税手续,领取房屋契税证明。
4.贷款申请
借款人应持上述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进行贷款面谈记录。
5.贷款审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的贷款申请的初审、审批。
6.签订贷款合同
签订借款合同、办理保险、公证手续。
7.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贷款申请人持借款合同到委托银行,经审核、盖章后,送发证中心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受理通知书。
8. 发放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抵押的《房屋其他权利证》后,通知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9. 还款
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10. 合同终止
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委托银行出具贷款结算证明,贷款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合贷款到委托银行)领取抵押《房屋其他权利证明》,并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贷款申请人须已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以上(含),同时已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账户处于缴存状态。
2.经中心批准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建立12个月(含)以上,且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12个月(条件)以上的,可申请贷款。
3.贷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已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退休职工。
4.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未偿还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政策性贴息业务记录。
提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时间条件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应同时满足;补缴不能提前建立住房公积金时间。
3.借款人应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账簿)、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
4、买卖双方签署的《现有房屋买卖合同》;
5、原卖方名义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员工需提供单身证明)。
从上面的讲解我们可以知道二手房交易是要先评估,然后签订买卖合同,才能申请贷款,提交相关资料。以上就是华录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华录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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