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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鄂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0月31日发布了《鄂州市住房公积金进一步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该政策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主要内容:
进一步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进一步优化“又提又贷”政策:
进一步放宽家庭互助购房政策:
全面开展异地贷款业务:
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房贷最低首付比例:
取消贷款次数限制:
取消贷款离婚期限制:
调整优化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加大对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
鄂州市民张先生表示:“这项政策对我们购房者来说非常有利,特别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和‘又提又贷’政策,大大减轻了我们的经济负担。”
鄂州市民李女士表示:“取消贷款次数限制和离婚期限制,让我们这些有特殊情况的家庭也能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优惠,非常贴心。”
湖北省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教授表示:“鄂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优化,体现了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精准调控和支持。通过放宽提取和贷款条件,不仅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还能更好地满足市民的住房需求。”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更好地支持市民购房,减轻其经济负担。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提升了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也为其他城市的公积金政策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未来,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推广,预计将有更多市民受益于这些便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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