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公积金概述以及提取和转移指南
国管公积金概述
国管公积金是指由国家相关部委、事业单位、中央企业等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与市管公积金相对,国管公积金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或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负责管理,主要涵盖国家相关部委、事业单位、中央企业等单位的在职职工。国管公积金的贷款额度计算方式相对简单,主要基于个人存款余额的倍数来确定。
国管公积金提取流程
国管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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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请:职工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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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并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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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中心审批: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及有关证明资料,到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会在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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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支付: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国管公积金转移到北京市公积金的操作,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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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转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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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原单位(国管公积金缴存单位)申请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包含个人信息、公积金缴存情况及转移原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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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已在北京市的新单位开立了市管公积金账户,并取得开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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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转移申请:携带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新单位开户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原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转移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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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移手续: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据申请,将国管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至新开立的市管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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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与原单位和新单位保持密切沟通,确保双方单位能够配合完成转移操作。
在操作过程中,请务必遵循相关政策法规,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单位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