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资讯

清远市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政策,结清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不再纳入计算范围

该中心表示,如果购房者使用商业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并在还清贷款后出售,现在又购买新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则在上述政策调整前,的新房视为二套房,贷款金额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倍,贷款利率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政策调整后,所购新房视为首套房,贷款金额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12倍,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贷款。

清远公积金_清远住房公积金_清远公积金

通知还明确,购房者使用商业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并还清贷款,现购买新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按政策该新房仍视为第二套住房,贷款金额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倍,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如果购房者在购买首套住房时申请商业贷款,贷款还清后仍在购买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按政策该新房仍视为第二套住房,贷款金额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倍,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50%,贷款利率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新京报记者 张健

清远住房公积金_清远公积金_清远公积金

袁秀丽编辑、刘宝庆校对

推荐资讯

Provident Fund Extraction Message Consultation

公积金提取留言咨询

X公积金提取中介联系电话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98992992

(点击微信号自动复制,添加好友)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