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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

上海应对疫情公积金提取和维权服务措施

自3月上海疫情爆发以来,大家隔离在家没有收入,管理中心出台了一系列便民政策,具体看以下内容
当前上海疫情防控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本市各部门也积极行动,及时推出各类民生服务、复工复产举措。本周“一课”将为大家梳理并分享本市在民生领域及企业复工复产方面的服务及举措,一同开启守“沪”计划。

为配合做好本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应对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提取和维权服务措施的通知》,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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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规则,4月份提取支付时间预计为4月28日,请申请职工关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提取余额(账户可提取余额=账户余额-0.01元),若账户可提取余额不足,将导致4月份提取支付失败。为避免提取支付失败,职工可根据本人办理业务类型,在4月27日前自行在线变更调低月提取金额:

(1)属于职工租赁市场租赁住房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提取频次为按季度提取,账户可提取余额应当大于月提取金额*3,在线变更月提取金额渠道为“上海公积金”app、“随申办”app或小程序;

(2)属于职工租赁市场租赁住房不办理网签备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提取频次为按季度提取,账户可提取余额应当大于月提取金额*3,在线变更月提取金额渠道为上海公积金网(www.shgjj.com)、“上海公积金”app、“随申办”app或小程序;

(3)属于职工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提取频次为按月提取,账户可提取余额应当大于月提取金额,在线变更月提取金额渠道为上海公积金网(www.shgjj.com)、“上海公积金”app、“随申办”app或小程序。

为尽可能减少疫情对租赁提取职工的影响,对4月份因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导致租赁提取支付失败的职工,市公积金中心将在5月底对上述职工增加安排一次租赁提取支付(职工申请终止业务的除外)。
希望疫情可以早点结束,大家早点回归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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