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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从2021年1月起,进一步优化和规范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变化点如下:
一、租房在线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在重庆市无房且租赁住房的,同时能在重庆市内协查到婚姻信息的职工,可线上办理公积金租房提取。
二、取消农村户口提取:按照国家及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统一城乡户籍登记的要求,职工不再以农村户籍为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市外购房:职工市外购买非本人或配偶户籍的新建住房或二手房时,不予办理公积金提取。
四、婚姻信息申报:职工办理购房、还贷、租房等住房消费类提取时,必须申报婚姻信息。
五、二手全款非首次:职工全款购买二手住房且该套房屋非家庭首次购房时,须持有房屋产权满半年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六、提取金额:职工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非首付款提取),每次提取金额为一年的还款额。
七、再次上卡:职工提取资金划入本人联名卡失败的,可登录微信公众号“重庆公积金中心”中选择“业务办理”-“再次上卡”,自助办理重新上卡申请。
八、商贷在线提取: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以后各次)提取的,可办理网上自助提取和约定提取(目前支持的贷款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重庆银行10家商业银行)。
九.商业贷款在线提取:职工使用商业贷款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可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该笔贷款相关信息的,可通过线上渠道自助申报商贷房屋等信息,待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即可开通商贷在线办理,实现线上自助办理商贷购房还贷提取。(限可协查的10家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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