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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第二次提取规则

广州公积金第二次提取规则可以归纳如下:

一、提取条件

  1. 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
  2. 公积金账户中还有余额。
  3. 公积金账户连续缴存满五年。
  4. 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不得低于二次提取的最低限额,即5000元。

特别注意

二、提取方式

  1. 网上办理:
    • 登录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和提交申请。
    • 填写申请表格,包括个人信息、提取金额、提取原因等。
    • 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等。
    • 等待审核,通常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左右。
    • 审核通过后,资金将转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2. 前台办理:
    • 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办理。
    • 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前往预约网点。
    • 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
    • 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
    • 提取转账。

三、提取额度

对于租房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租赁备案审批当月至申请提取当月的租金,且月租金超过广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40%,及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租金均不计入提取额度。

四、提取用途

二次提取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装修、租赁住房等与住房有关的支出,不能用于购买商业用途的房屋。同时,资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如90天内)用于住房相关支出,否则将被收回。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提取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于非租房提取)或满180天(对于租房二次提取)。
  2. 提取时必须满足提取次数和提取资格等方面的要求。
  3. 办理提取前,建议先登录中心网站个人办事大厅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规则可能会根据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咨询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和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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